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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能依據檢舉車號主動查調是否符合使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位資格?

依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位識別證核發要件資格(衛生福利部Q&A),同一戶籍或同址分戶的二親等以上親屬,可以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另身心障礙者之配偶、一親等親屬則不受同一戶籍之限制。因此,車輛所有人與身心障礙者分屬不同戶籍的情形是有可能且合理的。

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位識別證是由身心障礙者戶籍管轄社政機關核發及管理,而且並非所有地方政府之社政機關均已開放資料庫以供查詢。

故尚難僅就所檢舉車號,辨識其是否未具使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位資格,而逕為裁罰。

檢舉案件仍請依本處Q&A檢附相關資料,俾利後續裁罰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