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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內湖區港墘路37巷(港墘路-內湖路1段737巷)、麗山街(內湖路1段737巷-麗山街68巷)、麗山街68巷(麗山街-內湖路2段103巷)、內湖路1段737巷51弄(內湖路1段737巷-麗山街)及麗山街37巷(麗山街-內湖路2段103巷)路邊停車場,星期六調整停車費率為丁種計次費率。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135205300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內湖區港墘路37巷(港墘路-內湖路1段737巷)、麗山街(內湖路1段737巷-麗山街68巷)、麗山街68巷(麗山街-內湖路2段103巷)、內湖路1段737巷51弄(內湖路1段737巷-麗山街)及麗山街37巷(麗山街-內湖路2段103巷)路邊停車場,星期六調整停車費率為丁種計次費率。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第6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路段:
(一)港墘路37巷(港墘路-內湖路1段737巷)路邊停車場。
(二)麗山街(內湖路1段737巷-麗山街68巷)路邊停車場。
(三)麗山街68巷(麗山街-內湖路2段103巷)路邊停車場。
(四)內湖路1段737巷51弄(內湖路1段737巷-麗山街)路邊停車場。
(五)麗山街37巷(麗山街-內湖路2段103巷)路邊停車場。
二、收費標準、時間及方式:小型車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採戊種計時費率,每小時20元(另為提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單位採以半小時計算),星期六(上午 9時至下午5時)採丁種計次費率,每次50元(每日零時為計費基準點,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貨車、自小客貨車卸貨停車格採戊種計次費率,每次30元,限停20分鐘。
三、實施日期:101年10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
四、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8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五、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http://www.pma.taipei.gov.tw。
六、本處101年9月26日北市停營字第10135181800號公告,自本公告實施日停止適用。

處 長 張 哲 揚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