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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資格之身心障礙者車輛(機車)停放於路邊收費停車格,可享全日免費,如何辦理?

行動不便且駕照持照條件註記為「C」之肢障或合併肢障身障者及騎乘經監理單位檢驗合格之特製機車者,分述如下:

(一)持同車號加貼註記「C」防偽標章之身障者專用識別證:停於路邊收費格位依規定放置證件可享有全日免繳停車費之優惠,但同一格位連續停放超過3日者,第3日起不再享有優惠, 如已停放超過3日者於停車繳費單上列印「您於同一格位連續停放逾2日,已逾停車優惠時間,請依原停車費率繳費 。」字樣。

(二)懸掛本市身障車牌:停車管理員開立前4小時零費率優惠繳費通知單,倘符合駕照持照條件註記為「C」之肢障或合併肢障身障者,可親持身心障礙手冊、駕駛執照及行車執照(3證需同1人)正本,至停管處所轄公有路外停車場辦理停車前2日免費停車優惠,如已停放超過3日者,請依原停車費率繳費 。

(三)騎乘經監理單位檢驗合格之特製機車:停車管理員直接開立零費率繳費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