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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放置停車識別證,卻被裁罰違規占用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

  1. 是否未明顯放置或完整露出?因該證有註記有效期限,為供查驗,駕駛人應將該證置於汽車前擋風玻璃明顯處,並露出停車識別證有效期限。
  2. 是否未註記有效期限或已逾期?孕婦停車識別證有效期限至妊娠中止或分娩日止,兒童停車識別證有效期限至該名兒童年滿六歲止,如未註記有效期限,請持孕婦(預產期前)或兒童(年滿6歲前)健康手冊至本處轄管公有立體地下停車場、服務臺、12行政區戶政事務所、健康服務中心或親子館等處補辦註記有效期限。
  3. 如確實符合停車資格,請透過本市陳情系統直接點擊後登錄辦理(案件分類交通運輸/停車管理),並檢附有效停車識別證及孕婦(預產期前)或兒童(未滿6歲)佐證資料與裁處書,向本處補充陳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