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停車場營業登記變更應填妥申請書,依變更事項連同下列文件向本處提出申請:
一、 負責人變更:新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二、營業時間、收費標準變更: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停車場管理規範、停車場收費告示牌面設計圖
三、停車位數量變更: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停車場管理規範、停車場標誌號誌車輛停放線指向線及車位配置圖。停車位數量增加須檢附停車場之土地、建築物登記謄本、新分管契約或租賃契約、使用同意書或其他足資證明申請人得合法使用該土地或建築物之證明文件、公共意外責任險、建築物地籍電腦套繪圖(申請平面停車場)、建築物使用執照及竣工圖(申請建築物附設或機械停車位)
四、停車場名稱變更: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五、登記証遺失補發: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註:申請變更報備需繳回原有停車場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