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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停放在卸貨停車格位為何遭告發違規停車?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規劃之裝卸貨停車位是供貨車裝卸貨物短時停車使用,每次限停20分鐘,惟得延長1次,其格位內地面上有卸貨專用的文字,並掛有「貨車裝卸專用」標誌牌,因此,非貨車、客貨兩用車之車輛自不得停放,倘有小客車停放或貨車停車逾時等情形均屬違規行為,基於維護停車秩序,執法單位必須依法取締,以維護合法使用人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