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用共用臨停區」相關QA
Q1:什麼是「營業用共用臨停區」?為什麼要設置? A1: Q2:哪些地方可以設置「營業用共用臨停區」? A2:機關、學校、醫院、車站、大廈或公共出入人潮聚集處等具有實際使用需求之地點均可設置,並由地方民意依需求向本市停管處或本市公運處提出申請,後續再由受理單位邀集里辦公處及相關單位會勘評估設置可行性。 Q3:「營業用共用臨停區」與禁停黃線有什麼差別? A3:「營業用共用臨停區」僅提供貨車、計程車、復康巴士、長照車輛(福祉車)、到宅沐浴車等具公共服務性質車種臨停上、下客(貨)使用;而禁停黃線係提供各 Q4:一般車輛可停「營業用共用臨停區」嗎? A4: Q5:計程車可以在「營業用共用臨停區」排班嗎? A5:計程車不可排班,僅供上下客。 Q6:一般車輛在「營業用共用臨停區」停放或計程車在「營業用共用臨停區」排班會有什麼罰則? A6:若車輛久占或非依規定開放停放車種停放於「營業用共用臨停區」,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規定,「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Q7:「營業用共用臨停區」可以臨停多久? A7:「營業用共用臨停區」皆開放各公共服務性車種停放20分鐘為限。 Q8:「營業用共用臨停區」有什麼標示或牌面供辨識? A8: Q9:要怎麼申請設置「營業用共用臨停區」? A9:民眾可透過里辦公處,貨運業者及長照車業者可透過工(公)會向本市停管處申請,計程車及復康巴士業者可透過工(公)會向本市公運處申請。個車種都皆可臨停使用。

![我的E政府 [另開新視窗]](/images/egov.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