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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騎乘非經監理單位檢核合格之特製機車,佔用身心障礙專用車格,是否不符合規定可逕行舉發?經監理單位檢核合格之特製機車,可否申請身心障礙專用車牌?如何銷單?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12條略以:「非經監理單位檢核合格之特製機車不得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機車停車位。」故騎乘非經監理單位檢核合格之特製機車佔用身心障礙者機車專用車格,是不符合規定可逕行舉發。

騎乘經監理單位檢核合格之特製機車,停放本市路邊收費停車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格及一般格位),係直接開立零費率繳費單,無需辦理銷單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