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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限時停車位?如何使用?應注意什麼?

一、 本市考量市區商業活動車流量頻繁,於市中心重要幹道之行政機關、銀行、郵局及商業大樓聚集處規劃限時停車位,俾有急迫性或需臨時停車需求之民眾找尋停車位,除使其他有短時間停車需求之民眾能有機會公平使用外,並可縮短洽公民眾尋找停車位時間,以避免車輛併排而阻礙交通秩序,乃採限時停車1小時之停車收費管理,身心障礙人士亦可停放,惟需依「限時停車1小時」管理及繳費而無法提供優惠停車費率,以維持車位高週轉率,使車位更能公平合理效率使用。若車主停車時間逾越1小時,則由交通助理員開立停車逾時違規告發單(600~1,200元罰鍰)。

二、另有關持有身心障礙專用停車證之使用者將車輛停於限時停車位,將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第4點「路邊停車(不含限時停車位及裝卸貨專用停車位)優惠類別及規範」,由開單管理員開立一般停車繳費單。

三、另為提醒駕駛人停車時能清楚辨識限時停車位,本處於該等車位地面上皆標繪「限時車位」及格位編號字樣,且於該格位旁設置公告收費牌面,俾供車主遵循。以公告收費牌面資訊:「限停1小時(假日除外),週一至週五 7:00-20:00 40元/H,限時車位不適用身障停車優惠,週六(Sat.)50元/H」為例,則20:00以後至7:00以前牌面顯示之限停時段外,不再限停1小時,並依該路段公告一般小型車費率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