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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路邊身心障礙者機車月票相關FAQ

1.什麼是全市路邊身心障礙者機車月票?
自110年1月1日起推動不分區域於全市路邊收費格位皆適用之身心障礙者機車月票,售價每車每月新臺幣200元,您可於本處官網線上登錄購買月票,銷售網址:https://monthtkt.pma.gov.tw/roadside/,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至本處指定公有停車場繳費完成繳費。
2.如何購買路邊身障機車月票?
於本處官網線上登錄購買身障機車月票,並前往本處指定公有停車場繳費完成繳費,另配合系統轉換,完成繳費後隔日生效。
3.購買路邊身障機車月票資格?
合法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身心障礙者。
4.購買路邊身障機車月票,須備齊那些證明文件?
(1)身心障礙者騎乘本人機車:親持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及行車執照(2 證姓名須為同 1 人)正本。
(2)身心障礙者由陪伴人載送:設籍臺北市或新北市之身心障礙者,可由其稱謂欄有身心障礙者之稱謂親屬,備齊身心障礙者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行車執照與註明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身分證),載送身心障礙者至停車場購買優惠月票。
5.可購買路邊身障機車月票各行政區停車場如下:

北投區:立農公園地下停車場

士林區:福林公園地下停車場

內湖區:洲子立體停車場

南港區:世貿公園地下停車場

文山區:興隆公園地下停車場

信義區:松山車站地下停車場

松山區:松山國小地下停車場

中山區:永盛公園地下停車場

萬華區:萬華國中地下停車場

大安區:大安森林公園地下停車場

大同區:啟聰學校地下停車場

中正區:青年公園高爾夫球場地下停車場

6.路邊身障機車月票有退費機制嗎?
路邊身障機車月票無退費機制,如因車輛遺失或其他不可歸責月票使用者之事由致須辦理退費者,得檢附證明文件向本處申請退費。符合上開退費條件者,應於事由發生之次日起30日內申請,逾期不予退費。退費金額以事由發生之次日起核算當月未使用月票之天數退還之。
7.路邊身障機車月票可以跨月使用嗎?
路邊身障機車月票以當月計價,限當月使用不退差額,逾期無效(例:10號完成購買隔日才生效只能使用到當月最後1日,1~10號未使用部分不予退費或折價;另當月購買路邊身障機車月票前所被開立之紙本停車繳費單仍須完成繳費)。
8.什麼時候可以購買下個月路邊身障機車月票?
當月20號下午3時可購買下個月路邊身障機車月票。
9.路邊身障機車月票可以多輛車一起使用嗎?
路邊身障機車月票只限申請車輛使用,不得轉讓給予其他車輛使用。
10.路邊身障機車月票一戶可以購買多張嗎?
路邊身障機車月票一戶僅限購買1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