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發現未懸掛號牌及有牌疑似廢棄車輛停放於路邊停車格,如何處理?
一、依據 「臺北市處理未懸掛號牌車輛標準作業流程」,應先判斷是否為收費停車格位,再依現場發生狀況通報相關單位。 二、若於「未收費停車格」停放「無牌車輛」則通報警察局或環保局查處,達廢棄標準之無牌車輛由環保局清除,未達廢棄標準者由警察局辦理拖吊。 三、若於「未收費停車格」停放「有牌車輛」則由警察局逕依規定辦理。 四、若於「收費停車格」發現疑似廢棄車輛(不論有無車牌),則請民眾通報本處,由本處依相關作業流程通報相關局處(環保局或警察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