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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要使用身心障礙專用停車識別證,造成不便?

為避免冒用或重複使用身障識別證之情事,又無相關法則處罰,故將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納為辦理停車銷單檢具證件之ㄧ,倘發現違規銷單情事,可依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通知社政主管機關註銷該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該違規借用之身心障礙者3年內將不得再行申請核發,且該期間不得再享有停車優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