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管處交通助理員是否有執法不公、選擇性開單情形?
一、本處交通助理員執行違規停車取締時,對於標線、標誌不清楚之路段,會暫緩執法,並轉請權管單位儘速補繪,以避免舉發致擾民。 二、查如有車輛違停,駕駛人不在場者,當下依法採證舉發違規停車;若駕駛人在場者,則勸導駕駛人立即駛離,排除交通障礙為主。 三、因車輛停放有流動性或部份情形駕駛人在場,致部份民眾認為有選擇性開單誤解,並不表示有執法不公之情事。 四、倘您發現現地仍有違規停車未取締,建議可逕撥27590666分機6451或6456、6463,本處當迅速派員前往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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