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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已過戶多年且已於監理機關繳清所有欠費罰鍰,為何又收到停管處停車欠費催收處分函?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法令)規定,罰單係由裁決、監理機關列管催收,停車欠費係由各縣市停車管理機關列管催收,故車輛過戶時在裁決、監理機關僅能繳清罰鍰,但無法繳納停車欠費(除本處派駐本市交裁所簡易櫃檯),本市之停車欠費仍需至本處及其合作單位繳納,在監理機關辦理過戶時,所指繳清欠費僅限於繳清罰鍰欠費,並未包含停車欠費,故本處須針對該車所積欠之停車欠費辦理催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