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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收費費率如何訂定?能不能收便宜一點?

(1) 本市議會通過之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5條:「管理機關對停車場應依區域、流量、時段之不同,訂定差別費率並公告之。」,故本市各行政區之路邊停車場收費時間及費率係依停車場所在地區停車需求及社經活動特性來訂定。

(2) 目前「路、街」路段已依上述規定,並參考周邊既有收費路段費率完成公告及進行收費管理。另「巷、弄」部分,考量影響民眾生活作息較大,104年12月1日起實施收費之「巷弄」除商業機能較強之區域外,皆以最低費率為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