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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使用未加註車號識別證被開立一般繳費通知單時如何辦理銷單手續?

身心障礙者應於繳費通知單記載之繳費期限內,辦理停車銷單手續:

(1)身心障礙者本人自行駕駛車輛,且使用未加註車號識別證,身障者本人持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正本(3證同1人所有),欲銷單車輛無需到場,可辦理銷單。

(2)身心障礙者為被載送,且使用未加註車號識別證,身障者本人持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身心障礙手冊、行車執照正本及欲銷單車輛須到場,可辦理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