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本市南港區興中立體停車場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零時起至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小型車計時費率及月票金額繼續採折扣優惠措施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一三七三0九七00號

主旨:公告本市南港區興中立體停車場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零時起至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小型車計時費率及月票金額繼續採折扣優惠措施。

依據:停車場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採每小時二十元半價折扣優惠,為每小時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
二、全日促銷優惠月票每月一、二00元,不限購買對象。
三、實施日期:九十二年一月一日零時起至六月三十日止為期半年,期滿後視使用情形檢討恢復原計時費率與原月票金額(全日月票四、八00元,里民優惠月票三、八四0元)。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