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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文山區水源快速道路高架橋下(溪洲街-汀洲路4段)自112年6月1日0時至112年11月27日24時止配合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工程部分汽、機車格位禁止車輛停放。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 聯絡人:許哲瑜
  • 聯絡資訊:27590666分機632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23083706號



主旨公告本市文山區水源快速道路高架橋下(溪洲街-汀洲路4段)自112年6月1日0時至112年11月27日24時止配合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工程部分汽、機車格位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停車場法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辦理112年度水源高架防蝕塗裝改善工程需要,橋墩編號311至317號停車格位編號89至113號),汽、機車停車位配合工程時間由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進行現場維管,維管範圍禁止車輛停放,並暫停收費。

二、維施作範圍未維管部分仍開放停車並依公告費率收費。

三、施工廠商與聯絡方式勗通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916-337-501。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