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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大同區塔城公園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零時起繼續實施全日促銷優惠月票每月五、七六0元及里民優惠月票每月四、六00元優惠方案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三三四六六0七00號

主旨:公告本市大同區塔城公園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零時起繼續實施全日促銷優惠月票每月五、七六0元及里民優惠月票每月四、六00元優惠方案。

依據:停車場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五條。
公告事項:
一、全日促銷優惠月票維持每月五、七六0元。
二、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服務半徑三00公尺內設籍里民,憑身分證及行車執照(二證須同一人)小型車享全日促銷優惠月票八折優惠,為每月四、六00元。
三、實施日期:九十三年七月一日零時起。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