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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區世貿A十二平面停車場自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零時起小型車改採人工巡場收費管理;機車免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一三七四一三四00號

主旨:公告本市信義區世貿A十二平面停車場自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零時起小型車改採人工巡場收費管理;機車免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標準及方式:採丁種計時收費,小型車每小時三十元(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機車免費。
二、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每日上午九
時至下午二十時止。
三、實施日期: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零時起。
四、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於八日曆天內主動查詢繳費,未繳費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五、查詢電話:二七五九九六三八;二七五九O六六六轉六四八八或六四九O。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