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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北路(民權西路至酒泉街)路邊停車場自91年2月1日零時起實施丙種計時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十七日
北市停三字第09130296900號

主旨:公告本市大同區重慶北路(民權西路至酒泉街)路邊停車場自九十一年二月一日零時起實施丙種計時收費管理。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十三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五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標準及方式:丙種計時收費每小時四十元(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
二、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
三、實施日期:九十一年二月一日零時起。
四、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於八日曆天內主動查詢繳費,未繳費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五、查詢電話:二七五九九六三八;二七五九O六六六轉六四八八或六四九O。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