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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士林區百齡橋堤外及百齡橋堤外(一)平面停車場 自108年10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調整停車費率。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施金蘭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2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12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83087194號
主旨:
公告本市士林區百齡橋堤外及百齡橋堤外(一)平面停車場自108年10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調整停車費率。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士林區百齡橋堤外及百齡橋堤外(一)平面停車場自民國108年10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調整停車費率。
二、收費路段:百齡橋堤外及百齡橋堤外(一)平面停車場。
三、收費標準及方式:星期一至星期日採丁種計次費率收費,每次新臺幣50元(每日零時為計費基準點,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1次)。
四、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五、實施日期:108年10月1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
六、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主動查詢; 未能查詢繳費者,請至遲於8日曆天內處理。逾期未依規定繳費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書面通知於 7日內補繳並收取必要之工本費用,逾期再不繳納者,將處新臺幣300元罰鍰並追繳停車費及必要之工本費用。
七、查詢電話:27269600;網址:www.pma.taipei.gov.tw。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