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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公有停車場新增販售大型重型機車月票。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顏永芸
  • 聯絡資訊:02-27590666分機6326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13025451號
附件: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大型重型機車月票販售一覽表
主旨:公告本市公有停車場新增販售大型重型機車月票。
依據:停車場法第17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本處轄管停車場新增販售大型重型機車月票,販售場次、金額及實施期程如附件。
二、購買大型重型機車月票之車輛僅能停放「大型重型機車專用格位」,不得停放汽車格位及大型重型機車優先格位,未依規定停放者將開立勸導單,達3次者取消購買該停車場大型重型機車月票資格1年,並自次月起僅得購買汽車月票(雙月票、季票將取消次月或次2月月票資格並退款)。
三、未中籤大型重型機車月票者,可放棄備取大型重型機車月票資格,改為購買汽車月票(汽車月票售完亦須候補)。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