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延平國小地下停車場委託歐特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7月12日 主旨:公告本市延平國小地下停車場委託歐特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延平國小地下停車場自民國113年9月1日0時起至116年8月31日24時止,委託歐特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二、停車場車格位數及位置: (一)格位數: 1、小型車309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7格、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之停車位7格、電動汽車充電停車位6格及大型重機4格)。 2、機車99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2格)。 (二)停車場位置: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97號地下第一及第二層樓。 三、收費標準: (一)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欲享停車優惠之車主需持所需證件至停車場管理室登錄車牌號碼,始享有計時停車優惠,未完成驗證者,費率一律以每小時新臺幣(下同)40元計算。 1、每日停放前16小時費率: (1)鄰近里民32元/時(最高收費100元)。 (2)所在里民28元/時(最高收費80元)。 (3)身心障礙者20元/時(最高收費60元)。 2、每日停放超過第16小時起(跨0時起重新計算): (1)鄰近里民12元/ 時。 (2)所在里民10元/時。 (3)身心障礙者10元/時。 3、計時費率前16小時最高收費採每日不限進出次數累積計算,跨越每日零時之停車時數即重新計算16小時上限(如民眾進場停放8小時後扣款出場,當日再度入場,將接續計算累計停車時數,如當日再次出場時,停車時數未達16小時上限,則不扣款出場,以此類推)。 (二)機車:每小時計時收費10元,當日當次最高收費上限20元(隔日另計)。 四、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五、委託經營之各停車場各式月票出售最高售價: (一)小型車全日月票最高售價4,800元。 (二)小型車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最高售價3,500元(優惠里:大同區鄰江里、國順里、景星里、隆和里、蓬萊里、至聖里、揚雅里)。 (三)小型車所在地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最高售價3,000元(優惠里:大同區國慶里)。 (四)小型車夜間月票(使用時段為每日19時至翌日7時)售價2,400元。 (五)機車全日月票最高售價為300元。 (六)身心障礙者除購買全日里民優惠月票及所在地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時,僅可選 擇身心障礙半價或里民優惠月票價其中一種優惠外,其餘月票以半價優惠,身心障礙優惠月票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七)上述各式月票,若廠商為鼓勵停車另訂折扣費率不在此限。 六、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七、實施日期:113年9月1日起至116年8月31日止。 八、購買各式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車及機車)」辦理。 九、歐特儀股份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2)2705-7716。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79412號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