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市大安區大安高工地下停車場自114年4月7日0時起調整停車費率。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43050164號 主旨: 公告本市大安區大安高工地下停車場自114年4月7日0時起調整停車費率。 依據:停車場法第17條、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5條、第6條。 公告事項: 一、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臨停費率(全程以半小時計算收費):每日9時至21時採每小時計時收費新臺幣(下同)50元;每日21時至翌日9時採每小時計時收費10元。 (二)小型車月票價格: 1、全日月票最高售價為5,760元。 2、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最高售價為4,600元(優惠里:大安區龍雲里、住安里、和安里、新龍里、龍陣里、仁慈里)。 3、全日所在地里里民優惠月票最高售價為4,032元(所在地里:大安區龍圖里)。 4、日間優惠月票(使用時段為每日7時至20時)最高售價為4,200元。 5、夜間優惠月票(使用時段為每日20時至翌日7時)最高售價為1,500元。 (三)大型重型機車專用格位全日月票最高售價為2,880元,購買大型重型機車專用格位全日月票之車輛僅能停放「大型重型機車專用格位」,不得停放汽車格位及大型重型機車優先格位,未依規定停放者將開立勸導單,達3次者取消購買該停車場大型重型機車專用格位全日月票資格1年,並自次月起僅得購買汽車月票。 二、實施日期:114年4月7日0時起。 三、購買小型車全日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優惠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機車)」辦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