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26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114458號
附件:路邊裝卸貨停車格位科技執法一覽表
主旨:公告本市中正區、大安區、文山區、信義區、士林區及北投區公有路邊裝卸貨停車格位,即日起實施智慧化停車開單設備科技執法。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3條、第31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路段為中正區、大安區、文山區、信義區、士林區及北投區之裝卸貨停車格位(路段明細詳見「路邊裝卸貨停車格位科技執法一覽表」)。
二、為持續提供民眾即時路邊停車資訊,前揭路段裝卸貨停車格位將採用智慧化停車開單設備執行開單作業,啟用具影像辨識及車輛感測功能,可偵測車輛入停並自動開單,車主可於駛離停車格10分鐘後,使用手機於智慧支付平台查繳,或至四大超商多媒體機列印繳費單櫃檯繳費、綁定銀行、電信業者代扣繳等方式繳費。
三、前述路段裝卸貨停車格位同步啟用科技執法違規採證功能針對裝卸貨停車格位「停車時間、車種不依規定」之違規車輛進行違規採證,以科技設備於全時段自動偵測取締,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停車時間、車種不依規定」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以降低違規停車影響交通。
四、自111年3月22日起智慧停車收費區及影像辨識開單區域,逾期未繳費寄送之平信催繳單,已恢復收取工本費,請民眾留意停車資訊並依期限繳費。
五、智慧化停車開單設備上已揭露路邊停車相關說明及服務專線等資訊,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智慧化停車開單設備上之客服專線電話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