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本市南港區南港經貿園區R16平面停車場自107年9月30日24時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許善娟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1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4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7602125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南港區南港經貿園區R16平面停車場自107年9月30日24時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辦理。
公告事項:本場因配合本府都市發展局用地使用,辦理土地歸還事宜。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