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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大同區塔城公園地下停車場配合二00三年貨觀光大街活動,自九十二年一月十八日起至一月三十一日止假日(星期六至星期日及除夕)及非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採差別停車費率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六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二三0三二九一00號

主旨:公告本市大同區塔城公園地下停車場配合二00三年貨觀光大街活動,自九十二年一月十八日起至一月三十一日止假日(星期六至星期日及除夕)及非假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採差別停車費率。

依據:停車場法第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二00三年貨觀光大街活動,塔城公園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二年一月十八日起至一月三十一日止假日及非假日採差別停車費率,停車費率調整如后:
€f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下午十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調整為丙種計時費率,為每小時四十元;下午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維持每小時十元不變。
€g星期六至星期日及除夕(九十二年一月十八日、十九日、二十五日、二十六日、三十一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十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調整為乙種計時費率,為每小時五十元;下午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維持每小時十元不變。
二、上述費率調整於活動結束後,自九十二年二月一日零時起恢復原費率(上午八時至下午十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為每小時二十元;下午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為每小時十元)收費管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