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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信義區松山高中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三年五月一日零時起小型車停車費率調整為丁種計時費率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七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三三二三四一三00號

主旨:公告本市信義區松山高中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三年五月一日零時起小型車停車費率調整為丁種計時費率收費管理。

依據:停車場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以丁種計時收費每小時三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
二、小型車夜間折扣時間及費率:每日下午二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止小型車優惠每小時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進出車輛若跨優惠時段,則以前一時段費率標準計算。 
三、小型車全日促銷優惠月票:每月五、七六0元(原價七、二00元)。
四、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服務半徑三00公尺內設籍里民,憑身分證及行車執照(二證須同一人)小型車享全日促銷里民優惠月票八折優惠,為每月四、六00元。
五、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二十四小時收費管理。
六、實施日期:自九十三年五月一日零時起。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