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333804號
主旨:
公告本市大同區南京西路233巷對面(永樂廣場南側)、南京西路(塔城街至延平北路)公有路邊汽、機車停車位、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等,暫停收費並禁止停放車輛。
依據:
停車場法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本市商業處辦理「2024臺灣年味在臺北」交通管制疏導及活動安全維護計畫,旨揭公告路段範圍內所有路邊停車位(裝卸貨車格除外)配合管制時間,暫停收費並禁止車輛停放。
二、暫停收費與禁停時間:自113年1月26日(星期五)起至113年2月8日(星期四)止。
三、上述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有收費費率及收費時間營運管理。
四、於公告禁止停車區域及路段停放之車輛,經拖吊移置後,如車輛所有人逾期未領回,將依臺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車場車輛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