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6月8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93055800號 附件:大型車收費停車場及收費標準依據: 依據: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5條。 公告事項: 一、本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大型車自109年6月15日至109年8月31日臨停停車費減半,機車、小型車及大客車月票收費方式均維持不變。 二、大型車收費停車場及收費標準詳附件。 三、前述停車場自109年9月1日恢復原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