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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松山區市民大道延吉段(延吉街兩側)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二年十一月一日零時起實施夜間折扣優惠費率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二三六二九九九00號

主旨:公告本市松山區市民大道延吉段(延吉街兩側)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二年十一月一日零時起實施夜間折扣優惠費率。

依據:停車場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夜間折扣時間及費率:每日凌晨零時至上午八時止小型車優惠每小時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進出車輛若跨優惠時段,則以前一時段費率標準計算。 
二、實施日期:九十二年十一月一日零時起。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