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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萬慶街平面停車場自91年9月1日零時起委託中平機電有限公司經營二年,實施24小時戊種計時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九日
傳  真:二七五九九六八五
發文字號:北市停三字第09134708800號
聯絡電話:二七五九O六六六

主旨:公告本市文山萬慶街平面停車場自九十一年九月一日零時起委託中平機電有限公司經營二年,實施二十四小時戊種計時收費管理。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二十五、第二十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文山萬慶街平面停車場委託中平機電有限公司經營二年。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採戊種計時收費每小時二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
三、收費時間:實施全日二十四小時收費管理。
四、實施日期:九十一年九月一日零時起。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