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130572732號 主旨:公告本市本處中正區行一大客車平面停車場部分停車格編號18至33號自111年7月4日0時起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市本處行一大客車平面停車場部分停車格(編號18至33號)自111年7月4日0時起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供本市公運處作為防疫計程車停放使用。 三、管制作業結束時間將由本處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