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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關渡水岸自然公園平面停車場110年2月11日至110年2月16日、110年2月20日至110年2月21日及110年2月26日調整收費費率。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葉金坤
  • 聯絡資訊:(02)2759-0666轉632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26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03014398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關渡水岸自然公園平面停車場110年2月11日至110年2月16日、110年2月20日至110年2月21日及110年2月26日調整收費費率。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第29條、第31條暨臺北市停車場收費  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關渡水岸自然公園平面停車場因應春節及元宵期間交通管制計畫,於110年2月11日至110年2月16日、110年2月20日至110年2月21日及110年2月26日調整收費費率。
二、收費標準:
(一)小型車採計次收費,每次新臺幣50元(每日零時為計費基點,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
(二)大型車採計次收費,每次新臺幣100元(每日零時為計  費基準點,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
(三)機車開放免費停車。
三、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四、實施日期:
(一)110年2月11日0時起至110年2月16日24時止。
(二)110年2月20日0時起至110年2月21日24時止。
(三)110年2月26日0時起至110年2月26日24時止。
五、文強交通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2)2252-6381。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