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九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一三四一0五三00號
主旨:公告本市信義區府前廣場地下停車場配合臺北世界貿易中心舉辦「臺北電腦應用展」活動,自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至八月五日止活動期間小型車停車費率調整為每小時五十元。
依據:停車場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第五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臺北世界貿易中心舉辦「臺北電腦應用展」,自九十一年八月一日零時起至八月五日止活動期間小型車停車費率調整為乙種計時收費管理,為每小時五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費)。
二、上述費率調整於活動結束後,自九十一年八月六日零時起恢復原費率(每小時三十元)收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