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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信義區吳興街220巷59弄平面停車場自110年11月30日24時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 聯絡人:許善娟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38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9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030789322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信義區吳興街220巷59弄平面停車場自110年11月30日24時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旨揭停車場因配合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用地使用,辦理土地歸還事宜。
二、本處110年8月2日北市停營字第11030607682號公告自本公告實施日停止適用。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