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13057841號
主旨:公告本市中山區新生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錦州街至民權東路)部分停車格於111年7月1日0時至111年7月31日24時止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本市中山區新生北路高架橋下停車場編號24至28停車位於111年7月1日0時至111年7月31日24時止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配合設置電動車充電站施工使用。
二、施工完成後編號24至28共計5格停車位供中興電工作為「臺北市電動車快充充電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