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五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一三0七四四九00號 主旨:公告本市松山區北寧路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一年三月一日零時起出售夜間離峰時段優惠月票。 依據:停車場法第二十五、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五條。 公告事項: 一、夜間離峰時段優惠月票:每月三、000元,本優惠月票限左列時間使用: 平常日:下午六時至翌日上午九時止,逾越時段則依當時停車費率計費。 星期六、星期日及政府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含民俗節日)全日均可使用。 二、實施日期:九十一年三月一日零時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