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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區大道路(忠孝東路至福德街)公有路邊停車場自九十二年一月十五日零時起納入收費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三日
傳  真:二七五九九六八五
發文字號:北市停三字第09137100200號
聯絡電話:二七五九O六六六

主旨:公告本市信義區大道路(忠孝東路至福德街)公有路邊停車場自九十二年一月十五日零時起納入收費理。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十三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五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標準及方式:丁種計時收費每小時三十元(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
二、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六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
三、實施日期:九十二年一月十五日零時起。
四、停放之車輛,離去時如未見補繳費通知單,請於八日曆天內主動查詢繳費,未繳費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五、查詢電話:二七五九九六三八;二七五九O六六六轉六四八八或六四九O。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