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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信義區廣慈社會住宅2區地下停車場自111年9月1 日零時起委託力揚停車場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 施24小時計時收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林育輝
  • 聯絡資訊:02-27590666分機632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2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13066039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信義區廣慈社會住宅2區地下停車場自111年9月1日零時起委託力揚停車場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本市信義區廣慈社會住宅2區地下停車場自111年9月1日零時起至114年8月31日24時止,委託力揚停車場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二、停車場車位格數及位置:
(一)格位數:
1、小型車:268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18格、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之停車位5格、電動汽車充電
停車位8格)。
2、機車:294格(含身心障礙專停車位6格)。
(二)位置: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4巷50、56號地下1至4樓。
(三)收費標準:
1、小型車:每小時計時收費新臺幣(以下同)30元。
2、機車:每小時計時收費10元,當日當次最高收費上限20元(隔日另計)。
三、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四、委託經營之停車場各式月票出售最高售價:
(一)小型車全日月票最高售價為4,800元。
(二)小型車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最高售價3,840元(優惠里:信義區大道里、中行里、中坡里、松隆里、松光里)。
(三)小型車所在地里全日里民優惠月票最高售價3,360元(所在地里:信義區大仁里)。
(四)機車全日月票最高售價為300元。
(五)身心障礙者憑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身心障礙手冊及行車執照可享有全日月票半價優惠(與里民月票優惠不併用)。
(六)上述各式月票,如廠商為鼓勵停車另訂折扣費率不在此限。
五、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六、實施日期:自111年9月1日起至114年8月31日止。
七、購買小型車全日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優惠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機車)」辦理。
八、經營業者:力揚停車場設備股份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2)2455-1299。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