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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大安區大安國中地下停車場自114年1月1日零時起委託正好停股份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115643號


主旨:公告本市大安區大安國中地下停車場自114年1月1日零時起委託正好停股份限公司經營管理,實施24小時計時收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29條、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第4條、第5條。

二、臺北市公有路外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

公告事項:

一、本市大安國中地下停車場自民國114年1月1日零時起至116年12月31日24時止,委託正好停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二、格位數:

(一)小型車223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5格、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專用停車位5格、電動車充電車位5格) 。

(二)大型重型機車1格。

(三)機車52格(含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2格)。

三、位置: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地下共2層。出入口位於大安路二段)

四、收費標準:

(一)臨停費率:

1、小型車、大型重型機車:

(1)每日8時至21時每小時計時收費新臺幣(下同)50元。

(2)每日21時至翌日8時每小時收10元。

(3)電動汽車充電另收充電服務費,採以度計費。

2、機車:每小時計時收費10元,當日當次上限30元隔日另計(凡跨越每日凌晨零時起重新計算)。

(二)停車月票:

1、小型車

(1)全日月票最高售價為5,760元。

(2)全日里民月票最高售價為4,608元(優惠里:大安區群英里、群賢里、住安里、龍圖里、龍陣里、義安里)。

(3)全日所在地里民月票最高售價為4,032元(所在地里:大安區龍雲里)。

2、機車:全日月票最高售價為300元。

3、身心障礙者憑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身心障礙手冊及行車執照可享有全日月票半價優惠(與里民月票優惠不併用)。

4、上述各式月票,若廠商為鼓勵停車另訂折扣費率不在此限。

五、每日營運時段:24小時。

六、實施日期:自114年1月1日零時起至116年12月31日24時 止。

七、購買小型車全日月票憑行車執照辦理;里民優惠月票出售之審核依「臺北市公有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里民優惠月票出售規定」辦理;身心障礙優惠月票出售金額及查驗依「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身心障礙者停車優惠規範(汽、機車)」辦理。

八、經營業者:正好停股份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2)2799-5657。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