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7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03077465號 主旨:公告本市庫倫街廣場停車場自110年11月30日起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10年11月28日起只出不進)。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