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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信義區三張里地下停車場自95年1月16日零時起小型採丁種計時費率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臺北市停車管理處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1月4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三字第09530007400號
主 旨:公告本市信義區三張里地下停車場自95年1月16日零時起小型採丁種計時費率收費管理。
依 據:停車場法第25條、第31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4條、第5條。
公告事項:
一、小型車收費標準及方式:
(一)小型車收費標準及方式:小型車以丁種計時收費每小時30元。
(二)小型車夜間折扣時間及費率:每日下午8時至翌日上午8時止小型車優惠每小時10元,進出車輛若跨優惠時段,則以前一時段費率標準計算。 
(三)小型車日間促銷優惠月票:每月2,400元,限上午7時至下午7時止,逾時段則依當時停車費率計費。
(四)小型車夜間促銷優惠月票:每月2,400元,限下午7時至翌日上午8時止,逾時段則依當時停車費率計費。
(五)小型車全日促銷優惠月票:每月4,800元(原價7,200元)。
(六)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服務半徑300公尺內設籍里民,憑身分證及行車執照(申請車輛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小型車享全日促銷優惠月票8折優惠,為每月3,840元。
二、機車收費標準及方式:機車採己種計次收費,為每次20元,每日零時清場,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累計收費乙次。機車全日月票每月300元。
三、為利民眾95年1月份購買小型車及機車停車月票需要,三張里地下停車場出售小型車及機車半個月期月票(自95年1月16日至1月31日止),月票金額分述如后:
(一)小型車全日半個月期優惠月票:2,400元。
(二)停車場出入口周邊服務半徑300公尺內設籍里民,憑身分證及行車執照(申請車輛限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享小型車全日半個月期優惠月票8折優惠為1,920元。
(三)小型車日間半個月期優惠月票:1,200元。
(四)小型車夜間半個月期優惠月票:1,200元。
(五)機車半個月期月票:每月150元。
四、計費單位:停車時數未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收費。停車時數逾1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1小時部分,如不逾30分鐘者,以半小時計算;如逾30分鐘者,仍以1小時計算收費。另為提昇停車轉換率,停車計費單位暫採「停車前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算」優惠,以鼓勵民眾多利用路外立體及地下停車場停車,降低路邊道路違停情形,促使道路交通順暢。
五、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24小時收費管理。
六、實施日期:95年1月16日零時起。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