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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萬華區環南公車保養場地下停車場因結構老舊受損,自九十二年二月十六日零時起停止收費管理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七日
北市停三字第09230681500號

主旨:公告本市萬華區環南公車保養場地下停車場因結構老舊受損,自九十二年二月十六日零時起停止收費管理。

依據:停車場法第二十五條。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