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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北投區陽明山花鐘、第二及立體等3處停車場,配合「2024陽明山花季」及「海芋季與繡球花季」期間,自113年2月7起至6月23日止調整收費費率、管理方式及收費時段。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
  • 聯絡人:黃勝業
  • 聯絡資訊:2759-0666分機632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6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133037835號

附件:

主旨:公告本市北投區陽明山花鐘、第二及立體等3處停車場,配合「2024陽明山花季」及「海芋季與繡球花季」期間,自113年2月7起至6月23日止調整收費費率、管理方式及收費時段。

依據:2024年陽明山花季交通維持計畫。

公告事項:

一、配合活動期間停車費率調整如後:

(一)陽明山花鐘停車場:

1、自2月1日起至3月22日止封閉暫停開放。

2、大型車:自3月23日起至6月23日止,每日7時至19 時,採計次收費每次新臺幣(下同)200元(30分鐘內免費停車)。

3、小型車:自3月23日起開放停車,並依原公告費率收費。

(二)陽明山第二停車場:

1、自2月7日起至3月17日止:

(1)大型車:每日7時至19時,採計次收費每次200元(30分鐘內免費停車)。

(2)小型車(僅開放樹下小型車停放區):採計時收費每小時60元。

(3)機車:採計次收費每次20元。

2、自3月18日起至6月23日止:

(1)大型車:每日7時至19時,採計次收費每次200元(30分鐘內免費停車)。

(2)小型車:自3月18日起恢復依原公告費率收費。

(3)機車:自3月18日起恢復依原公告費率收費。

(三)陽明山立體停車場:

1、自2月7日起至3月17日止:

(1)小型車:每日7時至19時,計時收費每小時60元; 19時至隔日7時,計時收費每小時30元。

(2)機車:採計次收費每次20元(凡跨越每日零時停車者,重新計費一次)。

2、自3月18日起小型車及機車恢復依原公告費率收費。

二、小型車計費單位:全程以半小時計費。

三、實施日期:113年2月7日起至6月23日止。

四、停車場營運廠商(聯永物業股份有限公司)服務電話:0800-000-267;0975-024-268。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