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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信義區世貿A十二平面停車場自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零時起調整收費方式及時間;機車暫予免費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二三一0一0八00號

主旨:公告本市信義區世貿A十二平面停車場自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零時起調整收費方式及時間;機車暫予免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

公告事項:
一、收費標準及方式:採丁種計時收費,小型車每小時三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機車暫予免費。
二、收費時間:星期一至星期日每日上午七時至下午二十一時三十分止。
三、實施日期:九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零時起。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