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9301675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廣慈臨時平面停車場自109年3月15日24時起封閉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09年3月16日場地返還本府都市發展局使用。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