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廣慈臨時平面停車場自109年3月15日24時起封閉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09年3月16日場地返還本府都市發展局使用。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葉金坤
- 聯絡資訊:(02)2759-0666轉632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9301675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廣慈臨時平面停車場自109年3月15日24時起封閉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09年3月16日場地返還本府都市發展局使用。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