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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廣慈臨時平面停車場自109年3月15日24時起封閉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09年3月16日場地返還本府都市發展局使用。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葉金坤
  • 聯絡資訊:(02)2759-0666轉632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93016757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廣慈臨時平面停車場自109年3月15日24時起封閉停止營運並禁止車輛停放,109年3月16日場地返還本府都市發展局使用。
依據:停車場法第25條。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