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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大同區大稻埕公園地下停車場配合二00三年貨觀光大街活動,自九十二年一月十日起至一月三十一日止調整停車費率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七日
北市停三字第0九二三0一00800號

主旨:公告本市大同區大稻埕公園地下停車場配合二00三年貨觀光大街活動,自九十二年一月十日起至一月三十一日止調整停車費率。

依據:停車場法第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一條暨臺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標準第四條。

公告事項:
一、配合二00三年貨觀光大街活動,大稻埕公園地下停車場自九十二年一月十日起至一月三十一日止之上午八時至下午十時止小型車停車費率調整為丁種計時收費管理,每小時三十元(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
二、上述費率調整於活動結束後,自九十二年二月一日零時起恢復原費率(每小時二十元)收費管理。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