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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信義區瑞雲街臨時平面停車場自108年2月14日17 時起,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 發布機關: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何鳳珠
  • 聯絡資訊:27590666轉632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月29日
發文字號:北市停營字第1083004318號


主旨:公告本市信義區瑞雲街臨時平面停車場自108年2月14日17時起,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25條。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
公告事項:公告本市信義區瑞雲街臨時平面停車場因配合本府工務局公園處「 108年度本市公園、廣場園路整平改善工程」自108年2月14日17 時起,暫時停止營運,禁止車輛停放。

發布機關

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